关于支持广告法和新广告法的郑重声明
作者:圣辉友联 更新时间:2023-07-17
本公司全力支持并响应关于《广告法》或《新广告法》实施的违禁词相关规定,凡是我公司网站内及其它地方涉及到此类用词,一律失效,不作为本公司介绍的依据。
由于我司成立时间早,公司网站及新闻帖子众多,文案难免涉及到广告法的敏感词及违禁词(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)。
本公司现已对公司网站和第三方平台进行排查和修改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)等极限化词汇。但人工排查并不能确保排查完整,如果还有“极限化”等违禁词用语在本公司网页和第三方平台,本公司在此申明全部失效。凡是游览本公司网站及第三方平台均表示默认此声明,不支持以任何发来“违禁词”为借口或理由投诉我公司,不作为任何赔付理由。若因用词引起的任何形式的赔付,纠纷投诉等,本公司不接受,望新老客户朋友理解支持并联系我司帮助完善。
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,谢谢!
2022-07-01